一.依據教育部101年12月17日臺體(二)字第1010232131號函辦理
二.低收入戶學生未到校參加學習活動者以上班日為準,不含星期六日(102年1月21日至2月17日止,共計15天),補助金額為國小每位每餐補助新台幣32元整
各班如有符合補助學生,請於星期四(1/10)中午前提出申請
二.低收入戶學生未到校參加學習活動者以上班日為準,不含星期六日(102年1月21日至2月17日止,共計15天),補助金額為國小每位每餐補助新台幣32元整
各班如有符合補助學生,請於星期四(1/10)中午前提出申請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