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依據嘉義縣政府府教體字第1020155983號函辦理 二.補助原則:
1.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學生全數補助
2.清寒學生(家庭突遭變故及導師認定),原則上每班2名
三.申請時間:請於9/9星期一下班前提出申請
四.證明文件:*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,請繳交鄉公所證明
*清寒學生,請繳交清寒及無力支付午餐補助證明書
五.檢附學生申請名冊. 清寒及無力支付午餐補助證明書,供教師下載使用
918-附件一免繳午餐費學生名冊(教師申請用).xls
附件二清寒及無力支付午餐費補助證明書.doc
1.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學生全數補助
2.清寒學生(家庭突遭變故及導師認定),原則上每班2名
三.申請時間:請於9/9星期一下班前提出申請
四.證明文件:*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,請繳交鄉公所證明
*清寒學生,請繳交清寒及無力支付午餐補助證明書
五.檢附學生申請名冊. 清寒及無力支付午餐補助證明書,供教師下載使用
918-附件一免繳午餐費學生名冊(教師申請用).xls
附件二清寒及無力支付午餐費補助證明書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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